| 为回报广大彩民对双色球的支持和厚爱,经财政部批准(财办综[2008]81号),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决定开展双色球加奖活动,具体办法如下:
一、加奖时间:从2008年10月16日(即双色球第2008122期)开始,连续38期。
二、加奖方式:活动期间,每期增加400万元作为一等奖加奖奖金,加奖奖金由当期中出的一等奖按注数平分。若当期一等奖未中出,则当期加奖奖金滚入下期,与下期加奖奖金合并后按注数平分给下期一等奖,依此类推。若加奖活动最后一期一等奖未中出,则加奖活动往后顺延,直至把加奖奖金派发完毕为止(活动顺延时,不再另行增加加奖奖金)。
三、本次活动所需资金从双色球调节基金中支付,总奖金为1.52亿元。
特此公告。
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08年10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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